2023年10月9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接收到实名举报,阿里地区某药店涉嫌使用医保卡套刷日用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组,经核查取证,该药店确实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卡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该药店做出如下处罚:
一、约谈法人代表;
二、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28元;
三、处违规金额的2倍罚款7256元;
四、责令该药店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经查明,该案件成立,依照《西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给予举报人每人500元现金奖励!
通过此次实名举报案件,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的坚定信念,营造阿里地区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