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念慈鑫誉医药连锁大药房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案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6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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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噶尔县念慈鑫誉医药连锁大药房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案

2024年4月,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念慈鑫誉医药连锁大药房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医保个人账户结算服务。经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核查,发现该药店违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基金1801元。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作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01元;

2.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3.按照协议考核指标扣3分,并扣除保证金27247.2元;

4.要求立即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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