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欺诈骗保违纪违法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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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欺诈骗保违纪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全地区医保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秩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公开征集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重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以及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二)定点零售药店:空刷套刷、串换医保药品、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或诱导、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等骗保行为。(三)职业骗保人: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或组织、参与虚假住院、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四)参保人员:通过取得虚假医保待遇资格或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伪造材料骗保、倒卖药品牟利、重复享受待遇等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7-2570093
来信来访地址: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三、举报奖励


根据《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四)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对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给予相应奖励。


四、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提供线索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
2.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3.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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