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处理举报案件 告示
2023年10月9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接收到实名举报,阿里地区某药店涉嫌使用医保卡套刷日用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组,经核查取证,该药店确实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卡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该药店做出如下处罚:一、约谈法人代表;二、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28元;三、处违规金额的2倍罚款7256元;四、责令该药店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2023年10月9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接收到实名举报,阿里地区某药店涉嫌使用医保卡套刷日用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组,经核查取证,该药店确实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卡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该药店做出如下处罚:一、约谈法人代表;二、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28元;三、处违规金额的2倍罚款7256元;四、责令该药店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20日对阿里地区人民医院、德仁堂医院、札达县人民医院、普兰县人民医院、日土县人民医院、本级经办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追回违规医保费用共计267.52万元 ,其中阿里地区人民医院196.73万元,德仁堂医院48.51万元,普兰县人民医院7.68万元,札达县人民...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一、总体情况2022年,根据自治区政府和行署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配合行署做好各项工作,逐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利用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成我局权责清单,及时予以公开,我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各科室密切配合,责任感加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1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督导暨2019年医保工作检查组来阿督导,按照自治区医保督导检查十项检查内容,通过对噶尔县医保、狮泉河镇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加木村及暗访藏花虫药店、仁爱药店进行检查,并对两家定点零售药店暗访,同时在检查过程中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促进交叉督导工作有效开展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